十大举措确保客运车辆安全
本报讯(记者 祝伟 通讯员 寇志斌 左红平 徐国平) 31日下午,湖北省道路交通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决定8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开展对公交、客运、旅游车辆“防爆炸、防劫持、防事故”工作,确保奥运期间绝对安全。当日,市政府迅速组织公安、交通、建设、安监、旅游等部门立即启动“三防”工作,落实十大举措确保客运车辆安全。 自当日起,全市公安机关10项措施严防严管公交、客运、旅游运输安全。一是民警进驻客运场站;二是交通安全服务站、治安检查站、高速公路重要卡口全面实行民警24小时武装执勤;三是开展武装巡逻;四是开展武装便衣跟车;五是开展公交、客运、旅游车辆“防爆炸、防劫持、防事故”宣传活动;六是快速处置爆炸、劫持事件;七是加强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巡逻管控;八是实行农村地区群众集中外出报告制度;九是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处罚上限严查重处;十是做好公交、客运、旅游车辆安全防范工作。 在此期间,对于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车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按处罚上限严查重处,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而根据规定,农村10人以上村民集中乘车外出须向所在村委会报告并登记备案,村民有红白喜事需用车的要向交警部门报告,交警部门将派出管段民警跟踪服务。
时间:20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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