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改进税收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为鄂州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特作如下承诺:一、依法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限时服务。在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税务部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时)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15分钟内完成纳税申报、税费征收;10分钟内完成发票售出或代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手续;20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审核、审批和回复工作。 三、文明服务。坚持着装上岗,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推广文明服务用语。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办事拖拉和刁难纳税人的现象。在纳税期内,严格执行大厅值班制度,现场为纳税人解决疑难,接受投诉。 四、规范服务。科学合并办税环节,简化办税手续,推行“一窗式”、“一站式”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防止多头 执法、重复稽查,切实为纳税人减轻负担。 五、公开服务。积极推行“阳光办税工程”,按月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栏,定期公开税款核定、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廉政规定、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每年免费向纳税人赠送一次最新税收政策汇编,使纳税人交明白税、放心税、公平税。 六、廉洁服务。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规定,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良行为以及向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举报电话:3878156、3878105。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时间: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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