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九大优惠政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爱虎、通讯员杨明杏、实习生张雯、谭琳)昨日,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回归创业工程的意见》,要求在全省实施“回归创业工程”,掀起鼓励引导回归创业热潮,营造全民创业浓厚氛围,为县域经济发展培植新的增长点。 《意见》指出,要努力解决回归创业者普遍面临的资金、场地、技术、人才、服务等问题,鼓励引导大批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和本省籍在外企业回乡创业兴业,力争五年中,每个县市区新增一批回归创业企业。 文件中列有九大优惠政策。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办的小型企业,符合相关政策的,其贷款基准利率部分由财政部门贴息50%。在创业园区和开发区内创办企业用地,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允许通过迁村腾地、用地置换、宅基地换房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并优先用于外出务工农民回归创业。将回归创业企业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岗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和“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给予补贴。《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多形式多层次创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下放权限,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和领域,都应鼓励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汽车零部件等5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规模化种养业、特色农业、旅游、休闲、观光等多功能农业,传统手工艺品制作,新农村建设,均是鼓励引导参与的领域。 省委农办统计,上半年,我省回归人员创办或领办、投资额超过10万元的企业1711个,投资总额37.82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9.3万人。
时间:200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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