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土地利用现状 仙桃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地处东经112°55′—113°49′,北纬30°04′—30°32′。东与武汉相邻,南以东荆河为界与洪湖、监利一衣带水,西与潜江毗邻,北以汉水为界与天门、汉川隔水相望。318国道和宜黄高速公路横贯仙桃全境,是江汉平原的交通枢纽。全市辖3个街道办事处、15个镇、7个农林牧渔场, 709个村(居)民委员会,4781个村(居)民小组。全市总人口148.0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9.35万人,农村人口88.66万人。土地总面积 251991.26公顷,人均土地0.17公顷,耕地总面积133553.16公顷,人均耕地0.09公顷。境内地势平坦,河湖密布,土地肥沃,雨热充足,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最高40.2米,最低20.2米。
仙桃市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结构 仙桃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分别为201249.99公顷、29921.51公顷和20819.7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9.86%、11.88%和8.26%。 2、农用地结构 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占农用地面积的66.36%,园地、林地面积都比较小,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1.22%和2.56%,其他农用地占29.86%,牧草地面积仅有0.72公顷。 (1)、耕地 耕地面积为13355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00%,分布在各乡镇。耕地中灌溉水田、旱田、菜地、望天田和水浇地面积分别是为70995.27公顷、56690.64公顷、6834.10公顷、28.91公顷和100.08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52.73%、42.10%、5.08%、0.02%和0.07%。 (2)园地 园地面积为245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8%,主要分布在陈场、三伏潭、沙湖和西流河等镇。园地中果园、其它果园面积分别为2215.49公顷和244.25公顷,分别占园地面积的90.07%、9.93%。 (3)林地 林地面积为5148.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主要分布在通海口、沙湖和杨林尾等镇。其中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和苗圃面积分别为2044.31公顷、19.10公顷、2990.57公顷、5.31公顷88.98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39.71%、0.37%、58.09%、0.10% 和1.73%。 (4)其它农用地 其它农用地面积为60088.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4%,主要分布在排湖等大型湖泊附近的乡镇。其中,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和畜禽饲养地面积分别为20625.41公顷、15444.51公顷、6105.98公顷、3852.12公顷和18.47公顷,分别占其它农用地面积的44.79%、33.54%、13.26%、8.37%和0.04%;设施农业用地面积仅为1.1公顷。 3、建设用地结构 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9921.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8%。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6267.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7.61%。其中城市2708.76公顷、建制镇3308.97公顷、农村居民点17689.89公顷、独立工矿2426.56公顷、特殊用地133.00公顷,分别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的10.30%、12.60%、67.35%、9.24%和0.51%。 (2)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1381.0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61%。 (3)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2273.3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60%。主要分布在东荆河和汉江沿岸的各乡镇。 4、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20819.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主要分布在西流河和沙湖等镇。其中未利用土地2833.11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3.61%,未利用土地中主要以荒草地为主,荒草地面积为2748.02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97.00%;其他土地17986.65公顷,占未利用地的86.39%,其它土地中以河流水、湖泊水面、苇地和滩涂面积分别6451.32公顷、3983.37公顷、2972.33公顷和4579.63公顷,分别占其它土地比重的35.87%、22.15%、16.53%和2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