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湖北日报) 7月份开始,仙桃市32万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这标志该市向全民医保迈出坚实一步。
该市明确的参保范围是: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城市规划内的失地居民;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随住非从业家属;户口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
实施办法提出对参保对象给予资金补助。其中,中小学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90元,家庭每人每年缴纳20元;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补助90元,家庭每人每年缴纳130元;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补助160元,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家庭不缴费。
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的,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据介绍,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仙桃市政府今年承诺的10件实事之首,是该市继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的又一惠民举措,预计今年将覆盖70%的城镇居民,三年内将实现全覆盖。(记者潘文华、通讯员安生永、樊海波)
时间:200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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