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9-05-04 06:30:10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 文字大小:[大][中][小] |
4月30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布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力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坚决防止疫情传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防控机制和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迅速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做好疫情研判和本地区的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工作预案,落实综合防控措施;要加强应急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 通知要求,要加强疫情监测,做好技术准备。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病例的监测,对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接触史以及近期曾赴墨西哥和美国等疫情发生地旅行的流感病例,进行登记并立即按疫情报告要求完成网上报告;要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实验室采样和送检工作,各流感监测医院要认真筛查流感样病例,做好病例的登记、报告和病例采样工作,及时送省疾控中心检测;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要强化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强化疫病防控和治疗措施;做好应急值守,自5月1 日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通知强调,旅游部门要及时发布国际旅行警告提示,部署旅游防控措施,要启动旅行团信息台账制度,对来自境外的旅客进行动态监控;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要视疫情进展情况,适时控制市内人员赴国外疫情较重的地区;商务部门要协助外派人员和援外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猪病疫情监测,重点在规模养猪场(户)、生猪养殖密集区、重点屠宰场及活动交易市场等地集中开展猪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观察,发现疑似病例,按程序及时上报,果断处置,消除隐患;要切实加强活猪及其产品检疫监管,严防病害猪肉上市,确保上市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要对规模养猪场(户)、养殖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完善消毒、病死猪和粪污无害处理等防疫制度,有效杀灭病源;要建立联防联控制度,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互通疫情监测信息,一旦发生疑似疫情,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 通知要求,市经委、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防护用品、强制免疫疫苗、有效抗流感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设备等储备,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公共卫生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宣教工作,向社会公众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知识;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控制信息,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
|
最新评论 |
|
|
发表评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