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女加分“条框”多 “非转农”高考不得加分 作假者来年被禁考
本报讯(记者 侯伶俐 郑铮 通讯员 张敏)今年,我省高招首次规定农村独生女参加高考报考省属高校时,可申请享受在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记者14日从孝感市计生委了解到,“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将经过严格的审核,作假者一经发现来年将被禁考。 三项条件定身份 申请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父母双方均为本省农村居民;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农村居民,其中父母双亡的依据本人情况予以核准。符合高考加分政策者,如同时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照顾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照顾,不能累计加分。 农村独生女考生申请加分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一式四份;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免冠照片4张(同准考证照片一致),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独生女证明信原件等。 “非转农”不得加分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性照顾;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其独生女高考加分享受此优录政策照顾。 作假者来年将被禁考 5月20日—6月20日,省招办将对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照顾考生进行公示。 据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审查、公示,公安部门将对其户籍信息进行核对。 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的考生,省招办在公示阶段一经核实,取消其加分照顾资格;公示期满后被发现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省招生考试部门给予其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