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30多位读者致电记者询问医改方面的问题。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
市民期盼新医改政策尽快实施 家住麻纺的张女士来电称,非常关注新医改的进程,她觉得新医改方案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她期盼黄石新医改政策早日实施。 张女士说,她50多岁了,2003年不幸患上尿毒症。其后,病情不断恶化,近期她刚刚做了肾移植的手术。她已经支付了近15万元医药费,每个星期还要去医院进行复诊,每个月的复诊费要2万元。 张女士对记者说,听说新医改方案实施之后,黄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能够上调至30万元。等到那时候,她的医疗费用就能够报销更多了。 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根据现行政策,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享受的待遇为:住院医疗费在2.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部分,按90%比例报销(转外治疗的按80%比例报销)。
“全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 昨日,家住新街口的李先生询问,新医改方案规定,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不知黄石的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黄石市城镇居民医保重点保障老人与小孩看病问题,参保的人员包括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未按月享受养老金、退休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城镇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等。 根据黄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行规定,居民医保筹资分为个人自付部分与财政补助部分。财政补助最低每人每年90元,最高全额补助。如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90元;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个人缴纳130元,财政补助15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政府补助资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新医改方案规定,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称,黄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部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已经超过了新医改方案的规定。例如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一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财政补助低于120元/每人每年,新医改方案实施之后,黄石这些人员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有望提高到或超过每人每年120元。比如按照现在政策,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90元,新医改方案实施之后,他们有望全额获得补助。 还有一些市民致电记者询问,他们是下岗失业人员,不知道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黄石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黄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尚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根据新医改方案,国家将把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范围。
异地就医如何报销受关注 昨日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咨询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市民李女士介绍,她是教育系统的退休职工,退休后随孩子在江西南昌生活。以后,她将长期在江西南昌生活,想咨询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规定。 据黄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异地生活、工作的参保人员应到市医保局领取《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申请表》,填报其工作单位、异地住址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选定的1至2家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等资料,并由所在单位、异地定点医院及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后报市医保局登记备案。 这类参保人员因病在异地住院(应在选定的定点医院),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向市医保局)报告,并由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15日内携带患者的入院诊断复印件(传真件),到市医保局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由个人(或单位)先与异地定点医院结算,结算后凭住院费用有效单据,同时提供住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医嘱)复印件,应在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医保局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根据新医改方案,将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