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承诺今年1月初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但我在武汉分行硚口支行去办理时,对方却要求我先在该行存10万元,成为其VIP贵宾后方可办理。”
昨日上午,市民谭先生急切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据其介绍,他两年前花69万在古田四路买了套房,在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办了贷款,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共48万,还款期30年,月供2920元。他和妻子月工资约5000元,除去供房、孩子上学、物业水电等开销,每月仅剩千余元生活,日子过得紧巴巴。“房贷7折利率”文件出台后,昨日上午他兴冲冲到银行去办理,却扫兴而归。此外,他还被告知,像他这种混合型贷款(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客户,如想转银行办理,将非常麻烦,不少银行已对其请求婉拒。
当日下午,记者陪谭先生来到位于汉口解放大道的这家银行按揭部,就此事询问负责办理的有关人员,对方明确回答,“分行规定,先在我行存10万元成为VIP贵宾客户,1个月后可享受房贷7折利率;如贷款人本人是我行存款10万元以上的VIP贵宾,可随时在全市18家支行就近办理。”
令人不解的是,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去年10月底曾向媒体宣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政策出台后,由于央行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对自住、普通、首次、改善等概念模糊的词汇明确界定,所以在央行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前,凡是签订了购房合同的购房者,提交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贷款合同后,均能享受基准利率打七折。”
记者分别采访湖北省银监局、人行武汉分行,对方均称该行此做法并未违规。在央行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前,各家商业性银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只要执行下限打七折,其他规则均可自行裁定,甚至“可打折,也可不打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银发[2008]302号、银监发[2008]71号)的有关规定,民生银行将于2009年1月初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放的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进行调整。
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放的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凡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5%的客户,我行将于2009年1月初予以调整其贷款利率,新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30%。(梅国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