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9-01-09 02:12:43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潜江日报 文字大小:[大][中][小] |
本网讯 笔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企业退休人员计生奖励资金开始兑现了。 此次由政府负责兑现的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资金,是由市财政部门在国库设立“计划生育奖励资金专户”,将奖励资金通过国库支付到劳动保障部门基本养老金的代发银行,由代发银行将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享受计生奖励政策的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账户上。 市政府办近日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时按统帐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且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生奖励项目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一次性奖励3500元。 按照省政府办有关文件精神,对长期停产或破产等企业无力支付该项奖励的,按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确无力解决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省属企业由省级负责解决。 据悉,我市有关部门现已作出具体安排,要求非困难企业(市棉花公司及后湖、老新、总口、周矶棉花收购站,高石碑、浩口、熊口、竹根滩、积玉口、渔洋、北门棉花收购加工厂)的退休职工计生奖励资金由企业在2年内完成兑现;困难企业中有兑付能力的企业主管部门(包括劳动、林业、交通、城建),由企业主管部门在2年内完成兑现。企业主管部门无力解决的,由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按分5年每年兑付700元的方法予以兑现。(通讯员 吴昊 彭圣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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