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林办公室的门有被撬的痕迹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本报记者 石教灯/文 何戈/摄
12月10日上午8时,公园路3号。黄石市清欠办主任李松林像往常一样准时出现在办公楼前。他步入大厅,值了一夜班的门卫章树祥笑呵呵地上前打招呼:“李主任,昨晚‘占律师’来帮你拿资料,收到了吧?” 闻罢,李松林一愣:哪个占律师? 章树祥回答,就是近段时间频频到市清欠办办事的男子。当晚他敲门进入大厅后,称“李主任(李松林)有份资料放在桌子上,明天早上急用。” “我昨晚根本没叫任何人帮我来办公室拿资料!况且,我与这个占律师根本就不熟!”李松林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带着章树祥快步走进自己位于二楼的办公室。 “他抄的是什么文件?” 走到办公桌前,章树祥一眼便看到了“占律师”当晚抄的文件——《2008年度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一览表》。 “这是机密文件!”李松林心里一惊。 随后,李松林迅速向黄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
神秘人“占律师”
12月12日下午,记者走进李松林的办公室。 李松林说,市清欠办负责行使黄石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经常要接待前来投诉的农民工或建筑公司,来访的人非常多。 “占律师”何许人也? 李松林回忆,今年9月份,一名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走进他的办公室。 该男子自我介绍是一名律师,姓占。落座后,他绕着弯子询问我市建设领域的工程款拖欠事宜,并要求看清单。李松林拒绝:“清单汇集了全市建设领域的工程款拖欠单位、投诉人和清欠款项等资料。其中大部分属隐私性资料和保密性资料,未经批准不能外传。” 此后,该男子又登门拜访了两次,其中一次因李松林外出办事,该男子进门后又随即离开。 第二次见面是12月5日下午。当时,该男子尽管谈的是其他话题,如介绍自己的赚钱本事是如何了得,对法律是如何之精通等,但言谈之中总是不经意间提到“清单”事宜,并表示可替一些遭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和企业打官司等。 李松林当即指出:市清欠办是代表政府行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接待、投诉、综合协调、分类督办、汇总上报,布置全市清欠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而是否聘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则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清欠办无权插手,更不能随意透露他们的个人(单位)信息。 李松林记得,谈话不到半个小时后便到了下班时间,于是该男子与清欠办的工作人员一起走出办公室。办公室的铝合金框玻璃门出现故障已有时日,出门时,李松林关了几次没关上。该男子于是热心地上前察看门锁,并说道:“这锁有问题啊,万一有事咋办?” “我当时没在意,于是回答:锁是坏了,不但关上难,打开更难,有时得用电工起子帮忙才能打开。不过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因为楼下有门卫。”李松林说。 在这之后,李松林再也没有见到“占律师”,也没有听到关于“占律师”的消息。
律师?小偷?
如果不是因为“盗窃事件”的发生,每天接待大量来访人员的李松林恐怕也不会想起“占律师”这个人。 有意思的是,事件发生后,李松林发现,这个“占律师”与办公楼的门卫章树祥也是“熟人”。 在此之前,章树祥从不认识“占律师”,但自从第一次拜访该栋大楼,并声称要去找市清欠办主任李松林办事后,这名自称是律师的男子便经常前来“办事”。章树祥回忆,每次来访,“占律师”都很热情,上楼下楼都要主动与他闲聊几句,并刻意表露出其与李松林非常熟的样子。 这种错觉也是造成章树祥对撬门入室抄写“机密文件”的“占律师”一路绿灯的原因所在——9日晚6时许,“占律师”敲门进入大厅后,章树祥曾表示过疑惑:“李主任已锁门下班。”但对方回答:“李主任说门一‘雕’就可以开,已跟李主任说好了,保证没有问题。” “雕门”是李松林的方言,即使同单位的其他同事也不会用这个词。不是与李松林熟悉的人,怎么会使用这个词?为此,章树祥打消了疑虑,陪着下班后来“访”的“占律师”走上二楼。 在后来写给警方的情况说明书上,章树祥这样回忆:“他熟练地雕开门,直接在桌子上拿了几页资料,抄写约七八分钟。然后轻松锁好门,此门很不好锁。在此期间,我一直跟着他……” 最后,在章树祥的眼前,成功抄走相关文件内容的“占律师”大摇大摆地走出办公大楼。 而时至今日,由于没有查看过关于这位“占律师”的相关证件,也没有收到过对方的名片,李松林与章树祥两人仍然无法确定对方是姓占,还是姓张,更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律师。同时,由于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占律师”的相貌也只能靠两人的印象来“拼凑”:这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黄石口音,身高在165厘米至168厘米之间,头发稀少…… 律师?小偷?面对作案过程与间谍类影片相似的案件,警方也深感棘手。
疑为非法讨债公司作祟
一切都是“占律师”精心设下的局。其目的是什么?无疑是那份遭“克隆”的黄石市《2008年度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一览表》。表中汇集了全市建设领域自2008元月以来的工程款拖欠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记载了拖欠单位(个人)和被拖欠单位(个人)的企业名称、工程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以及工程款拖欠数目和拖欠总额、已解决数目和未解决数目。其涉及18个业主单位、10个房地产开发商、29个施工企业和2000余名农民工,涉及金额过亿元。 对于局外人来说,这是一份政府文件;然而,对于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而言,其无异于一份“藏宝图”。 比如,民间讨债公司。 李松林介绍,近几年来,市清欠办加大清欠工作的力度,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曾有民间讨债公司人员不止一次主动上门索取相关资料,表示愿替当事人讨债,但均被市清欠办一一拒绝。 “当事人有权自己选择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决不是借助民间讨债公司之手。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讨债公司属禁止之列,其进行的讨债行为是非法行为。”李松林说。他同时指出,民间讨债公司非法进行讨债过程中,大多以非法手段进行讨债,并索取巨额回报,存在重大社会治安隐患,是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查处的对象。 从种种情况分析,这个“占律师”极有可能是民间讨债公司在屡屡碰壁后想出的变通办法,以欺骗和盗窃的“特工”手法,精心策划了这场一般市民只能在影视剧中才能看到的盗窃行动。 对此,李松林和警方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要与非法讨债公司来往。目前,警方已立案,并敦促“占律师”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法律人士“占律师”涉嫌盗窃罪
以非正常手段潜入市清欠办抄走相关资料的“占律师”涉嫌构成盗窃罪。昨日下午,在了解到该事件后,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叶桢如此说。 叶桢介绍,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从“占律师”的动机、行为看,其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如果“占律师”确为注册律师,可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反映,请求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