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电不能“岔着”用,公务用车不能想用就用。昨日,在汉召开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上传出消息,我省将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公共机构用车将按车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率先实行这一做法,规定市政府机关两公里内不派工作用车。
两公里内不派工作用车
昨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大楼外出的车辆中,尾号5和0的车辆全被停放在车库内,不作为公务用车安排。
据了解,我省已制定了公共机关每周少开一天车的具体政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将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同时,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也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为了推动节约用油,武汉市政府对节能降耗作出了硬性规定:公务车单车耗油量比2007年节约5%以上;工作用车采取定人、定车、定路线、定公里、定油标、定责任的“六定”管理;距离办公厅两公里以内的不派工作用车。
节能行动产生了明显效果。据统计,4月至9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共计节约电费24.5万元,节约油料9492公升。
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耗定额
昨日上午11点半,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结束。记者看到,在水果湖附近办公的部分与会人员步行回到机关。
“政府机关带头少开一天车,才能带动社会其他单位响应。”省直机关事务局有关人员说,目前我省已制定出省直机关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该办法在征求意见后将正式实施。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节能考核细化到了人走要关灯、开空调时不开窗等细节。按照要求,“十一五”期间,每年用电量比上年减少5%。此外, 2010年年底前,全省各市州的公共机构都将实行能源消耗定额。
(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田耘稷 实习生 刘吟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