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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政策鼓励服务业发展 居民住房可作经营场所
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8-10-21 01:11:28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荆楚网 文字大小:[][][]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胡诚报道:凡达到法定设立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冠用省、市名。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了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
  其他企业登记注册条件放宽的还包括:允许居民依法并在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将居民住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家以上子公司(可以是相对控股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可办理集团登记(科技型企业等最低限额降为5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1000万元)等。
  据了解,近年来武汉市服务业取得较快发展,2007年该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1%。服务业创造的地税收入占该市地税收入的76.9%。武汉市计划通过鼓励服务业进一步发展,使现代服务业在3年内占GDP的比重达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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