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8-10-14 06:00:52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东楚黄石新闻网 文字大小:[大][中][小] |
(东楚晚报) (记者 石教灯)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黄石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实施。即日起,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家庭可向该中心提出贴息申请。据悉,这一举措在全省属首次。 据了解,此次实施的《办法》,是运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对黄石市低收入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发放适当的贷款利息补贴,以减轻还贷压力,切实帮助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为:已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同时符合以下几项条件的,可于每年10月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等资料,向该中心提出贴息申请。 经济条件:借款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或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有医保除外),或家庭遭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造成还款确有困难的。 住房面积: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且在本市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家庭成员为3人以下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4人及以上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 信用保障: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且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行为,同时在申请前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2年以上(失业人员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除外)。 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额度为借款人申请前一年度(指上年10月份至当年9月份)贷款利息支出的30%。贷款贴息额度最低不低于500元,但不超过当年支付的利息额,最高不高于3000元。其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核发的特困家庭的借款人,贴息额度比例可提高到前一年度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50%。借款人和配偶中一方获得市级以上劳模称号的,贴息额度可提高到前一年度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的40%。 据悉,公积金贷款贴息申办的时限为一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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