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孝平)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批复,将我市鄂州经济开发区列入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这是我市首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2006年8月,我省正式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效逐步显现。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循环经济规模,我省继续开展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对第一批试点进行补充和深化。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鄂州经济开发区要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要求,大力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园区内企业之间实现副产品和废物交换,能量和水得到梯级利用,构建循环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共享基础设施,建成比较完善的信息交换系统,园区单位生产总值的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将明显降低,废弃物基本实现零排放,园区环境优美。其主要指标是:到“十一五”末,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年均降低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工业用水量重复利用率达到80%,污染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据了解,作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需要国家给予支持的重点项目、技术、政策等。
时间: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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