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表彰大会会场。记者方仲华摄 本报讯(记者刘学文)9月19日,我市举行纪念“公民道德宣传日”暨首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对10名道德模范和11名获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人员进行表彰。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沐珍,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陈新林出席会议。 获得首届道德模范奖的人员是:敬业奉献模范———市交警支队鄂城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姜延安、梁子镇镇长陈焱华,见义勇为模范———葛店镇涂家湾10组村民彭世文、市公路处樊口收费站副站长戴公安,助人为乐模范———市粮油供应公司退休职工石水珍、市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胡翠英,孝老爱亲模范———东沟福利院院长付元成、碧石渡镇碧石村村民梅荷香,诚实守信模范———湖北大通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明建、吴城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俊元。 9月20日是全国第六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了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建设武汉城市圈发展最快的中等城市”的伟大实践,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投身到“四城”创建活动中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等联合开展了我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刘沐珍希望全市社会各界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到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中,不断提高道德觉悟和道德素质,努力为提高全市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作出新的贡献。同时也希望这次受表彰的道德模范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岗位上再创新的业绩,再铸新的辉煌。
时间:2008-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