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计划5年内铺开“能源合同管理”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 通讯员 徐敏)办公楼、生产车间的节能改造由专业公司负责,对方分享节约的能源费用,并在数年后无偿转让价值不菲的节能设备——这种先进的“能源合同管理”节能模式将在3—5年内遍布武汉的机关办公楼、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厂房。 昨日,武汉市委统战部、民建武汉市委会邀请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委负责人及各民主党派相关专家,共同为推广“能源合同管理”(即EMC)献计献策。 武汉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清华透露,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未来3—5年内,武汉将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适合于EMC机制运作的地方法规及政策支持体系,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能的新机制。 事实上,早在2002年,武汉就已经成立了第一家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迄今达到20多家。5年前,武汉中商广场开始进行EMC水蓄冷空调节能技术改造,中商不投入一分钱,每年节省电费支出71万元,10年后还能获得全部节能设备和长远收益。 根据市发改委的方案部署,下一步将改革税收制度,节能服务企业不需要为其收取用能单位的服务费交纳增值税,而是类似国外的节能服务公司,交纳税率水平低很多的服务费税种。同时,按照EMC实施的节能项目节能量,确定减免税收的优惠幅度,节能量越大,优惠幅度就越大。 政策支持方面,推广EMC将被纳入节能产业发展规划之中,节能服务企业也有了“咨询服务企业”的法律定位,而且享受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政府还要将节能改造费用视同能源费用列入政府机构的预算和采购。 武汉还鼓励本市有实力的企业,比如武钢、葛化、凯迪电力等建立专业节能公司,把企业项目信息发到网上进行招投标。
背景链接 武汉建筑能耗占总能耗27%
当前武汉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期,据统计,在建建筑工程面积4000万平米以上,竣工面积2000万平米以上,而建筑能耗一项占到全市能耗总量的27%。 武汉市建委主任王立透露,目前武汉市正在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下一步将利用武汉市优势资源,把城市圈9个城市也纳入这个监管平台,做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
时间:2008-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