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户低收入家庭首次纳入,申请补贴须符合三个条件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谢平)昨日,武汉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工作会议宣布,2万户低收入家庭首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将获住房租金补贴。 此前,该市住房租金补贴的发放范围,只限于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此次“扩面”至低收入家庭后,使住房租金补贴的户数达到4.25万户。 按新办法,申请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在4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含)以下。 租金补贴标准也同时提高:保障面积提高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原为10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原为8元);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补贴金额按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以符合条件的三口之家(无自有住房)计算,最低收入家庭每月可领到租金补贴390元,低收入家庭可领到273元。 9月22日——11月5日,凡符合申请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通过审核的,补贴时间从今年下半年算起,年底集中发放。据测算,全市将发放租金补贴4亿元。
时间:2008-09-18
时间:2008-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