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漆浩 徐岸报道:自去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促进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8个,入社社员3.2万余户,带动农户23.5万余户。2007年帮助社员推销农副产品实现收入6亿元,销售农资和日常消费品8亿元,助农增收2亿元。其中供销社自办、联办专业合作社38个,有3个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示范专业合作社”,8个入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 多种主体参与,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各地供销社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方式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直接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职工及农产品经纪人、种养大户,带动当地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等。 注重发展质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为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2006年以来,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建设。入选工程的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吸纳入社农户5065户,带动农户11472户,年帮助农民社员实现收入2824万元,专业合作社自身实现利润417万元。有4家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3家通过绿色产品认证、2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据统计,我市供销社引办的专业合作社共注册商标达95个,获省、市、县名牌产品25个。 发挥流通优势,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市场有效对接。全市供销社系统大力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坚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建设生产基地,吸纳大批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共建设生产基地10.2万亩,其中标准化生产基地1.4万亩。
时间:200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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