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柯艾民)为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日前,市地税局研究部署了一系列落实措施。 统一思想,加强对税收服务工作的领导。该局成立优化税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优化税收服务办公室和招商引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全系统税收服务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制定具体措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税收工作实际,结合当前税收征管核心软件上线和行风评议工作,该局制定了《鄂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鄂州市地方税务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等,《意见》要求把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地方政府等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提出了20余条具体的工作要求。 实行市局、分局领导挂点工作制。该局规定凡年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市局、分局领导挂点工作;凡招商引资亿元以上项目工程,市局、分局领导蹲点工作,给重点纳税户和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最快捷的零距离服务。 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该局在《鄂州日报》上刊登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税收政策咨询电话;利用各纳税大厅的宣传栏和滚动显示屏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将《意见》和《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编印成精美的小册子3000余份,免费赠给纳税人。 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该局规定,将各单位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情况列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考核范畴,各单位围绕服务纳税人和地方经济发展,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措施,实行税收服务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未达到服务标准的,不得评先晋优。 加大督查落实力度。该局还规定,市局监察室、各分局督办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受理纳税人税收服务方面的投诉,重点查处执法过错行为和行政效能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滥作为、阻碍招商引资、损害部门形象的行为。
时间:200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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