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向东、王海兵) 为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地发展,昨日市工商局出台了10项措施。 这10项措施是:支持中小企业以股权出资对外投资;支持中小企业股权出质融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凡各类企业与金融部门订立书面贷款合同,可凭所有权明晰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证明资料,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多途径开辟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鼓励中小企业拓展经营范围,支持中小企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支持科技、环保、节能型中小企业发展。投资人申请设立科技、环保、节能型企业货币出资额不足注册资本30%的,可以先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货币出资不足部分可延期一年缴足;支持中小企业自主选择经营场所;支持中小企业争创精品名牌。凡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工商部门积极协助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办理;推行中小企业申请事项集中会商办理制度。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力争一次性集中办结;推行办事时限承诺制度。企业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和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的,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除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审的外, 5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中小企业需求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
时间:2008-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