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8-08-30 01:52:21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鄂州新闻网 文字大小:[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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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芬通讯员吕元梅)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在去年试点基础上,我市今年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起可开始办理贷款手续。 去年,我市试点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向480名学生发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达280万元。今年这项工作已正式启动,申请学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城区和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学生到鄂城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葛店开发区的学生到华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联系方式为:鄂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867703;华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589707;梁子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417203。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网(http://zzpt.e21.edu.cn/index1.php)上查询。 据了解,与去年相比,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三点变化:一是一次只能申贷一年的费用,每年贷款上限为6000元,而去年是“一次可申贷多年费用”;二是放宽贷款用途,以前学生只能贷学费和住宿费,现在,若这两项费用共低于6000元,学生也可贷到最高上限,剩余贷款可用作生活费;三是今年的贷款合同内容新增了一项还款计划,即学生在签借钱合同时,便要告知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还钱,还多少、如何还。按照借钱合同约定,学生需在毕业当年对还款计划进行确认,资助中心根据约定及时联系学生或家长,敦促其按时还款。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生源地贷款在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大学生入学前在“家门口”即可办理。相对于1999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校后申请),生源地贷款门槛大大降低:一是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长不超过14年;三是凡我省考入高校的学生全部纳入助贷范围,做到应贷尽贷,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也在资助范围。 |
时间:200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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