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园林局在创建园林城市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特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推进热情服务、文明报务和优质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兑现服务承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二、充分履行行业职能。对遗爱湖公园建设和重大园林建设项目实行专班服务,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苗木)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规范执法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优化经济环境等相关优惠政策,严禁乱收费行为。加强文明执法,杜绝以罚代管,严格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 四、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在符合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相关业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绿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审批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五、坚持边整边改。结合市人大评议和效能建设,实行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边整边改,努力提高工作质效。 监督电话:0713—8690682 邮 箱:hgyljzam2005@sina.com
时间:2008-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