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梅华峰 许应锋)8月22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孙代榜、熊巍、鄢志明、胡落红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在潜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月7日下午5时许,天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该市竟陵办事处湾坝村执法时,与该村村民发生争吵扭打。驾车途经此地的天门市水利局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经理魏文华(殁年41岁)目睹后,下车用自己的手机进行拍照。在执法现场担任指挥、领导职责的被告人孙代榜(原系天门市城管局纪检组长)见有人用手机拍照,即令该局城管局工作人员前去抢夺受害人魏文华的手机。该局工作人员杨兵、邓飞、潘凯(均另案处理)等人接到指令后,将受害人魏文华围住殴打;潘凯还强行将受害人魏文华的手机夺下后转交给被告人孙代榜。其间,受害人魏文华曾奋力挣脱众人的围攻,但随后被被告人熊巍、鄢志明、胡落红等人追上继续殴打,至其倒地不能动弹方才罢休。魏文华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后经湖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魏文华系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本案审理过程中,受害人的家属向法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上述4被告人及原天门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齐正军共同赔偿因其不法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28万余元。 8月22日的庭审长达一天,基本事实已查清。法庭将择日宣判。
时间:2008-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