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职者主动不签劳动合同,再举报索赔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严珑 实习生黄拓)有求职者找上门来,主动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社保,这样的员工,企业老板是不是求之不得?昨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当心中招。 该市劳动局介绍,《劳动合同法》年初实施以来,该局工作人员多次遇到了这类情况:有求职者到企业应聘时,主动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连社保也不要求办,以“便宜”的条件轻松敲开了企业大门。工作数月后,这些求职者悄悄带着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违规,要求企业按双倍工资进行赔偿。 这一要求是有依据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由于无法出具劳动合同,面对劳动监察人员上门查证时,有的违规企业不得不吃哑巴亏。“部分求职者钻了《劳动合同法》的空子,但贪图小利的侥幸心理,也是企业上当的根本原因。”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燕娥昨表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不应因双方协商放弃而放弃。即使是员工主动要求不签订合同,经查实后企业也须受罚。因此,用人单位还是依法用工为好。
时间:20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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