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本费、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熊星星 通讯员沈佳)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昨日联合发文,明确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如何收费。继去年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后,城市学校今秋也纳入全免,形成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普惠制。 文件规定,今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实施范围包括: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特教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等。 免除学杂费后,学校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此外,学校可继续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借读费;可对自愿寄宿、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 农村中小学不允许再收借读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指定公办学校,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不收借读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武汉市教育局经初步测算,42万义务教育阶段的武汉伢将受惠,一年免收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约有1亿元。 至于民办学校,免收学杂费后,按当地公办学校免除费用标准享受补助。 又讯今秋开学后,城市中小学只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两项。 以往的“一费制”,是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由于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代收项目,今秋取消杂费后,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物价部门明确要求,各校不得突破。每学期末学校应根据实际购买课本和作业本的开支情况与学生进行结算,若有结余,要如数退还学生。如果少了,由学校想办法补足。
时间:2008-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