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地税系统干部的服务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社会形象和纳税人的满意度,促进天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市地税局向全市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为打造“实力天门,活力天门,和谐天门”服好务。对系统内损害天门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一个月内查处完毕,公开曝光不留情,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不按程序执法、越权执法、暗箱操作的行为,坚决查处不手软,并在全系统通报。 三、切实开展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提供“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努力拓展多元化纳税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刁难纳税人的行为,依法依纪处理。 四、不折不扣地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新农村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下岗失业再就业等,主动服务经济,大力支持发展。 五、积极推行一级稽查体制,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凡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的,两年稽查一次,坚决杜绝多头进户、重复稽查。 六、严格执行《湖北省地税系统十条禁令》,加强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管,严禁在纳税户中吃、拿、卡、要、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党纪政纪的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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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