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记者 张春玲)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对贫困生开辟了“绿色通道”帮助其上大学。
“绿色通道”即新生报到无障碍通道,针对所有家庭困难新生,先办入学手续,再核实每人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方式给以资助,确保每位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为保证 “绿色通道”畅通,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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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据了解,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资助标准是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基本申请条件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据介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基本申请条件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据悉,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申请条件为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户籍均在本县、(区 。
时间:2008-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