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鄂东晚报记者马艳明 通讯员黄亚东 郭培高报道: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个体业主毕某商标侵权案的判决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华窑”商标经过司法认定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 此前,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祥云”商标也在一宗网络域名侵权案中,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至此,我市首批中国驰名商标均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认定。 2007年7月3日,湖北华夏窑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个体业主毕某在加工的卫生纸上注“华窑”商标侵犯了商标权。法院审理认为,“华窑”商标自注册起已连续使用11年之久。特别是自1996年以来,华窑公司已在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华窑”牌产品的产量、销售额、利税等基本指标均数目巨大,产品质量信誉很好,已在同行业形成了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已经处于商标驰名的事实状态。故法院判决毕某侵权,还依法认定“华窑”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华窑公司诉毕某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审判长秦永高介绍,该案花了近一年时间,查证事实,“华窑”商标处于实际驰名状态,因其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法律给予其特殊的保护措施,依法认定“华窑”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7年春节前后,互联网上出现了祥云公司注册商标“祥云”商标专用权的域名、通用网址、网页。特别是网页页面上使用“祥云”图标,制作人为荆州人袁某,他竟要求用30万元向祥云公司出让。祥云公司将袁某告上了法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祥云”商标已被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连续使用了23年,其广告宣传费达4500余万元。“祥云”牌商标1996年、2002年、2005年还分别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2007年被认定为黄冈市首届知名商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4条所规定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可给予跨类保护。故法院判决祥云公司胜诉并认定“祥云”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时间:2008-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