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成果 共建和谐社会
本报讯(记者肖晓华)“从来没有想到过政府会出钱给我们买保险,我们普通农民也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11日,天门经济开发区友谊社区70岁的唐香宝老人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爱国手中接过退养证、银联卡时,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当天,该区友谊、接官两个社区共有651名被征地农民领到了养老保险手册、退养证、银联卡等养老保险证件,这是我市首次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近几年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天门经济开发区耕地面积逐步减少,解决安置好被征地农民变得非常重要和紧迫。为了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天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并首先在天门经济开发区和仙北工业园区试点,其基本政策是:从2004年起,被政府依法征地,人均不足0.3亩的村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民都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按照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5%,集体补助30%、政府补助25%,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缴纳1.5万元,其中个人缴纳6750元,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90元;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一次性缴纳1.8万元,其中个人缴纳8100元,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可领取240元。目前,天门经济开发区参加首批社会养老保险的651名被征地农民,已有363人达到退休年龄,领取到养老金。 张爱国在天门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颁证仪式上说,近年来,天门经济开发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天门经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开发区的广大群众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群众对开发区发展的支持。他表示,政府会尽最大的能力来帮助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在职业技能培训、择业、就业、创业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向他们提供最优惠、最实在的帮助,让他们能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小平,市委常委、天门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方德宏出席了颁证仪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天门经济开发区工委成员、机关干部、各社区干部以及部分参加保险人员代表参加了颁证仪式。
时间:2008-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