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8-08-06 01:01:52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本站综合资讯 文字大小:[大][中][小] |
质监部门提醒市民汽油具有挥发性,加油最好在额定容量内
不少摩托车主在加油时都会说“加满”,其实这并不是合适的做法。广东省佛山市质监部门表示,汽油具有挥发性和膨胀性,市民平日加油最好在车辆说明书的额定容量之内。
市民梁先生日前在禅城一加油站为摩托车加油,并要求服务员为其“加满”。在向加油站索要加油发票后,他发现票面上显示的汽油量为“6.6升”,而他的摩托车油箱的最高容量仅为6升。于是梁先生认为该加油站计量存在“猫腻”,向市12365中心投诉。
时下,我市各类加油站消费投诉有所增加,其中不少都是针对油站计量不准等问题。“很多消费者反映,在加油站加的油比摩托车油箱的最高容量还多。”市12365投诉中心负责人说,这其中的确有一部分是不法加油站通过短斤缺两等手法“揩油”牟利。但也有部分投诉是出于消费者对油箱容积的误解。
据了解,由于汽油具有挥发性和膨胀性,出于安全性考虑,汽车油箱在设计时都留有一定空间。根据我国《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车辆使用说明书上的油箱容量只是一个安全容量,而最大容量较额定容量要高出10%~15%左右。也就是说,一个标准容积为6升的油箱,实际可装近6.9升的汽油。
质监部门经过核查,发现梁先生投诉的加油站并不存在“短斤少两”。质监人员提醒市民,在为车加油时最好不要加得太满,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上的安全容量加油,一般加到油箱的八成满就可以。
温馨提示
如何辨别加油站计量作弊
质监人员提醒消费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辨别加油站是否存在计量作弊行为:一是流量计签封是否完好;二是看加油机是否贴有计量检测检定合格标志;三是加油机的检定合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四是加油前看加油器显示是否归零。 |
|
最新评论 |
|
|
发表评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