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网讯】著名玩具公司美泰与旗下明星产品芭比娃娃,17日赢得一场激烈的法律战争。加州Riverside联邦法院陪审团认定对手MGA娱乐公司的畅销产品大眼娃娃(Bratz doll),是他们的设计师还在美泰聘雇时构想出来的作品。也就是说美泰公司拥有大眼娃娃的所有权。
根据《华尔街日报》18日的报导,在这件侵权官司中,美泰指控MGA透过与设计师布莱恩的秘密协商,从美泰手中剽窃大眼娃娃的构想。美泰强调,大眼娃娃是布莱恩还在美泰任职时构思出来的作品。
尽管布莱恩辩称,该娃娃是他在美泰工作空档期间在家创作的结晶,但是他的证词并没有获得陪审团取信。陪审团另外也认定MGA执行长“意图干扰”布莱恩与美泰的合约,“协助与唆使”布莱恩“违背对美泰忠贞的职责”。
自从大眼娃娃在2001年推出后,备受威胁的芭比娃娃,其市场版图就不断遭到对手侵蚀,因而也使两家公司在在娃娃市场上互为死对头。有关赔偿金额将要等到第二阶段审理才会决定,不过17日的判决结果对MGA相当不利。
芭比娃娃在数十年来,以她甜美性感的形象,风靡不同年代女性,并让她坐稳娃娃世界的女王地位。不过MGA在2001年推出了大眼厚唇的坏女孩大眼娃娃后,立即把芭比推入冷宫。而这项裁决将可能重新改写时尚娃娃市场版图。
外界猜测美泰可能会向法院申请禁止令,并在法律判决中强迫MGA未来必须与美泰分享大眼娃娃的获利;或是在没有得到美泰的同意,不能生产大眼娃娃,或最糟情况,是必须要把该系列所有权全数转移给美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