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门一家摊点将盗版奥运福娃饰品公开摆在柜台前销售。记者 冉文 摄
本报讯 昨日,记者在朝天门市场发现不少“水货”奥运产品。《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昨下午,朝天门天门商场周边的临街摊位,印有福娃、五环等奥运标志的T恤和短裤摆在大街上卖。老板报价每件10元,一套15元。而相同质地、同样尺码但未印奥运标志的T恤或短裤,价格低至每套八九元,且问者寥寥。
“我上星期进了100件,昨天全卖完。今天,我进了500件!”来自垫江的商贩刘浪边把包装成捆、印有福娃的T恤往硕大的塑料编织袋装,边得意地说,“放暑假了,很多家长都给娃儿买这种T恤,图便宜和时髦。在老家,每件能赚5块哩。”与此对应的是,摊位老板点钱、发货或零售,忙得不亦乐乎。
“卖T恤还要北京奥组委特许?大哥,你开玩笑吧。”自称姓赵的老板这样回答记者关于福娃T恤是否属特许商品的疑惑。顺街边往金海洋商场方向走,叫卖印有福娃图案的服装摊位至少7家,有些甚至设在人行道。
金海洋商场五楼玩具店铺不少,记者随机在3家店铺询问是否有福娃玩具,都得到肯定答复。记者注意到,这些福娃玩具不仅有商标,还有含关于奥运会的字迹和图案等信息,甚至还有“奥运会特许制造”的显眼字迹。不过,图案和字迹等印刷很粗糙。
“假的!不然早上货架了。”老板坦言,知道卖福娃玩具必须得到特许,否则属违法行为,“但利润太高了。”知情人称,卖福娃玩具的利润是普通玩具的四五倍。
来自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的消息表明,未在朝天门开设任何奥运特许商品零售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