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行业资讯 武汉城市圈 武汉市 黄石市 鄂州市 孝感市 黄冈市 咸宁市 仙桃市 潜江市 天门市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 行业资讯 > 安全防护 > 行业动态
宁夏“电子眼”7种情形只拍不罚
第一武汉网:武汉城市圈商贸资讯专业平台   2008-12-29 02:35:08 作者:第一武汉网 来源:第二太阳网 文字大小:[][][]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15日公布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的程序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旨为实行阳光作业,便民利民。

  措施中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公布的措施明确要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图片上传
表情图标
验 证 码
行业资讯分类导航  
化工相关  机械相关  家居用品 
纺织皮革  电脑软件  食品饮料 
包装纸品  农业相关  冶金矿产 
运动休闲  安全防护  玩具相关 
交通运输  电子电工  礼品饰品 
建筑建材  服装鞋帽  商务服务 
家用电器  办公文教  医药保养 
汽车摩托  通讯产品  能源环保 
五金工具  教育培训  生活服务 
招聘求职 
最新推荐行业资讯  
图文频道 下载频道 全站搜索 会员中心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广告服务 网址导航
第一武汉网(武汉市及武汉城市圈商务资讯专业门户平台)-运营商:武汉网络家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7-87332113  18071120160   QQ:935195149
Powered By 武汉网络家联盟 WH18.CN 第一武汉网 WH01.CN Copyright © 2006-2023  鄂ICP备09018832号-8
第一武汉网 武汉城市圈商贸门户平台 武汉市公司信息大全 武汉商贸信息大全 武汉公司目录 武汉生活资讯 武汉商圈 武汉企业建网站 武汉综合信息平台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