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旨在整治重点产品质量的“飓风行动”在我市启动——今起至明年2月底,全市范围内的37类重点产品质量将被重点监控,其中,包括21类加工食品、15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和各类特种设备。
“食品质量是消费者近期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这次行动的重点。”市质监局副局长何清泉介绍,此次
被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加工食品包括:乳制品、含乳饮料、冷冻饮品、饮用水、榨菜、调味料(含酱油、火锅底料)、辣味食品、白酒、葡萄酒、麻辣挤压膨化食品、肉制品(含板鸭,泡凤爪)、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啤酒、糖果制品、桃片、米花糖、豆制品(含豆腐干、豆豉、豆腐乳)、毛肚和淀粉制品共21种。
15类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则包括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汽摩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家具、油漆涂料、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翻新轮胎、给水用塑料管材及烟花爆竹,此外还包括各类特种设备。
据悉,本月底前,各区县质监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展开摸底调查,下月起至明年1月15日,将重点排查和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行为,特别是食品中添加不合格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等。
“凡抽查出不合格的食品,将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予以查封,已经流入市场的,也须立即下架、召回。”何清泉强调,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将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按上限处罚;故意违法或多次违法的生产企业,将通过媒体曝光。
果汁饮料
须含10%以上纯果汁
什么样的饮料算得上果汁饮料?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新的饮料国家标准——《饮料通则》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据了解,按照原料和产品性状,该标准将饮料分为了蔬菜汁、果汁和乳酸菌饮料等11个类别,功能饮料则被列为了特殊用途饮料。
“12月1日开始,若果汁含量达不到10%,就不能再取名为果汁饮料。”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蔬菜汁(浆)含量不低于5%的,才能称为蔬菜汁饮料;乳酸菌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不得小于0.7%;奶茶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也不应低于0.5%,“若果汁饮料中加有糖分,产品名附近则须清晰地标注‘加糖’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