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国农业部下设动植物检疫局(APHIS)负责兽医工作,具体职能有:动植物检疫、动物防疫、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质量评估、动物疫病发生环境与风险分析、害虫及疫病的控制与消灭、动植物卫生标准制定、动植物疫情监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以及野生动物管理等。局长为最高兽医行政长官,由农业部副部长兼任,其总部设有若干高级兽医官和助理兽医官,分别负责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口监督和紧急疫情扑灭三方面的工作。此外,该局还在全国设置东、中、西三个区域性兽医机构,分别管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44个地方兽医局。地方兽医局具体负责当地动物调运的审批、免疫接种的监督、动物登记和突发疫情的扑灭等工作。
加拿大:加拿大食品检疫局主要职能是管理食品安全潜在的风险,保护消费者和市场免受不公平和不诚信行为的影响,提供出口产品认证,保护农作物和森林,保护动物安全,控制动物疫病向人类传播,生物技术监管等。食品检验局(CFIA)由局长领导,局长要向农业部部长汇报,农业部部长要为食品检验局(CFIA)所拥有的各项权力对加拿大国会负责。
随着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以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不断增加,各国政府普遍对防控工作高度重视,美加两国作为世界家禽生产大国,更是如临大敌,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努力减少疫情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美加两国的防控经验,有以下七方面的特点:
“官方垂直管理”是美加两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显著特征。两国政府均明确了兽医工作由动植物检疫局和食品检验局一个部门负责,避免了政出多门、相互扯皮的矛盾。统一的管理体制使联邦和各州的动物防疫工作在管理、防治技术研究、技术培训和推广,以及疫情报告、统计、分析、预警预报、动物疫病研究等各方面达到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高效运转,既有效增强了动物防疫的统一性,避免了地方保护主义,又促进了统筹结合,分工协作,提高了工作质量,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美国的法律制度十分健全,涉及动物疫病诊断、免疫、监测、检疫、兽医人员管理、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各方面。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被法律授权执行其职责范围内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及其相关条例,涉及动物防疫的主要有《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法》、《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加拿大动物卫生法》、《农业和农业食品管理货币处罚法》、《加拿大农产品法》等。一旦个别领域或新生领域出现法律空白,国家立即制定新的法律规定进行补充。因此,在实际动物防疫各个工作环节中,各有关部门只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执行即可,所有兽医工作都能顺利实行。
美国除农业部直属联邦兽医诊断实验室外,几乎每个州还有一个兽医诊断实验室,每年都要检测大量的样品或病料,根据结果可以清楚地掌握各州各种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和控制等分布情况。此外,一旦发生可疑病例时,要求在24小时内将样品送到农业部梅岛外来病诊断实验室或爱姆斯病毒学诊断实验室进行确诊。这种严密的诊断和监测网开展预警预报工作,可以及早发现某种疫病,有足够的时间将其消灭在起始阶段。
扑灭计划是美加两国动物疫病防治计划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美国、加拿大政府均制定了详细的防控计划。如美国1935年就制定实施了“家禽升级计划”,致力于家禽沙门氏菌病的控制和净化工作,同时,也把高致病性禽流感作为一种主要的家禽疫病制定了长期的系统的预警预报、流病调查、紧急应对等措施,并根据疫病发生发展的客观情况适时进行修改和调整,切实做到了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从长期执行扑灭计划的情况来看,对一些长期顽固流行的传染病是非常有效的。
5.集约饲养优势明显。
美加两国的家禽饲养水平都很高,均实行了封闭饲养、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科学消毒的生产模式,有利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控制。美国蛋鸡饲养场的平均规模为20万只~25万只,最大的蛋鸡场饲养蛋鸡1800万只,最大的肉鸡场可年生产肉鸡上亿只。美国三家最大的肉鸡公司已能生产全国42%的肉鸡。加拿大的集约化蛋鸡场一个人就能经营年产蛋100万打以上的生产单位,单独一个操作人员能管理35万只肉鸡,供应640吨的鸡肉。
6.候鸟监测重点突出。
在家禽饲养高度集约化的前提下,美加两国侧重于野生鸟类的监测预报工作。美国有多条候鸟迁徙路径,横跨全国的鸟类监测网是掌握野生鸟类动向和健康状况,预防禽流感的前哨。1998年以来,检测了来自阿拉斯加的飞鸟1.2万只。2006年3月,美国政府制定了加强野生鸟类的检查计划,准备检查7.5万只至10万只活或死的野生候鸟,以及5000只分布在国内各个鸟类栖息地的飞禽。加拿大今年将继续完善野鸟监控体系,取样监测的野鸟数量将从去年的1.2万只增加到1.6万只,工作重点则放在发现、收集死鸟和对死鸟进行病毒检测。
7.突发疫情有效应对。
目前,美加两国虽没有对家禽实行禽流感普免,但均建立了应急预案,从联邦到各州均落实了各项紧急物资的储备,其中美国储备H5和H7型禽流感疫苗1.4亿头份,加拿大在储备1000多万支的基础上,又购入50万支,用于疫情发生后迅速建立紧急免疫隔离。
总结美加两国防控经验,提高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能力的意见建议
当前,国内外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人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仍十分严峻。积极制定和落实禽流感防控综合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疫情对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仍是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总结美加两国的防控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现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的意见建议。
落实联防联控责任体系。按照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辖区的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以及当前动物防疫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监管原则,农业部门负责动物饲养及屠宰检疫的监测和监管,林业部门负责对野生鸟类的疫情监测,工商部门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监管,质检部门负责动物产品加工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人禽流感监测和诊治,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间、政府对部门间的动物防疫责任考核体系。
强化强制免疫基础地位。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家禽饲养大国,对家禽实施禽流感疫苗注射,是有效提高家禽抵抗能力,预防病毒入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督促规模家禽饲养企业推行程序化免疫,散养家禽实施季节性的集中普免,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并建立免疫质量追溯制度,对经监测未达到国家规定免疫抗体水平的,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补免措施。
建立统一高效基层队伍。动物防疫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国家要把加强和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强硬手段,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兽医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根据当地动物饲养和流通监管等实际,落实县级动物卫生监督、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疫情测报员等人员配置,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在源头,落实到实处。
提高应急防控应对能力。近年来,我国政府经历了“非典”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的严峻考验,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做好疫苗、消毒药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建立应急预备队,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拉得出、打得赢。
提升家禽生产集约水平。千家万户、开放式、畜禽混养的饲养模式仍是我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主要隐患之一。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积极转变家禽业生产方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组建合作社等手段,提高家禽业的集约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水平,促进我国家禽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