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一年半后,青岛海尔(600690.SH)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昨天宣布取消。该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近期证监会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文件,原草案实施条件已变。
在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青岛海尔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8000万股股票,覆盖上市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管、董事长提名的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员工、预留激励对象等,原定每股行权价7.63元。而具体行权条件则为:2007年至2009年,公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需较前一会计年度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而且,方案虽为一次性授予,但分三期行权。授权满一年后,第一行权期内,行权份额上限为40%;第二、第三行权期行权份额上限为30%。
按照这一计划将造就包括董事长杨绵绵、副董事长等人在内的一批海尔千万富翁。
伴随着业务快速增长,青岛海尔这一股权激励机制似乎为盈利持续增长提供了长期保证。 但这一计划因2007年年中证监会为期半年的上市公司专项整治而搁浅。原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直到2008年1月才真正恢复,这中间青岛海尔经历了两个大事件。 4月份一季财报发布时,公司称已重启激励方案,不过由于在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原激励计划制定时所面临的环境有变,正积极制定新方案。但之后青岛海尔一直没公布新方案,反而“迎来”高管集体辞职事件。当时董事、副总经理张智春,副董事长王召兴,副总经理张世玉及独立董事王超均辞职,而前三人正是上述股权激励的重点激励对象。
目前,青岛海尔董秘崔少华不愿对《第一财经日报》详谈激励方案取消原因。公司公告显示,根据证监会出台新文件,其中至少涉及预留股份一项,原方案条件明显不合。原方案中8000万股中的2000万股属预留股份,而新文件规定“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而青岛海尔的预留数量达25%。
6月30日国资委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也让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生变。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实际收益超出比重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再行使等规定,也让青岛海尔许多千万富翁难以诞生。
业内分析人士说,此前行权条件偏高。海尔集团和青岛海尔均强调,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一分钱融资服务。这直接导致激励对象的行权需要大量贷款或资产抵押。一位家电业分析师说,可能也说明青岛海尔对公司运营及股票价格走势有信心。2007年、2008年青岛海尔净利润均大幅增长,增长率约为30%。而青岛海尔的股价从激励方案首次披露时的大约7.7元左右一路上扬,2007年9月18日达最高点27.99元。但随后股价震荡下跌,昨以9.89元/股收盘。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家电业专家罗清启认为,单独以股权激励方式很难真正体现公司管理层价值。
公告显示,该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请专业机构,适时推出与公司业绩紧密挂钩的、更具长期激励效果的新激励方案。但崔少华昨天没有透露新的方案出台时间。 |